温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
温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
2020年,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15-2020年)》,严格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相关部署,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,为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。
一、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
(一)坚持党的领导,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。制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,出台《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乡镇(街道)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温委发〔2020〕23号)。全面铺开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,率全国之先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。开展法治温州(法治政府)建设示范创建活动,首次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市考绩的单列项目和表彰项目内容。建立市政府领导带队旁听法院庭审制度,以案学法强化依法行政工作。
(二)坚持良法善治,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。加强地方自主性创制性立法,出台实施《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》《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《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》,有序推进家政服务业、气候资源保护利用、泰顺廊桥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。出台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《温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》,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,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90件。
(三)坚持严格规范,争当行政执法改革先锋。坚持依法防控疫情,出台打击“十个一律”、“十二项”违法犯罪从快从重打击等规定,助力复工复产。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,发布300项划转事项清单,推动龙港市开展县域“一支队伍管执法”改革,推广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创新实践,全面推行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,推进“信用+执法监管”新场景应用,实现市场监管领域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全覆盖。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324件、办结1930件,复议纠错结案434件、纠错率25.7%;全市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427件、较2019年下降11.42%,败诉率8.8%、较2019年下降1.58百分点。
(四)坚持护航发展,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。以新时代“两个健康”先行区创建为牵引,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,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专项监督。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“10+N”行动,实行“涉企免罚清单”。深入实施信用建设“531X”工程。在全国工商联开展的2020年“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”活动中,温州营商环境跃居全国第六。
(五)坚持法治为基,打造市域治理温州样板。在全国率先推行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司法所法制机构职责改革,《法治日报》和司法部官网官微专题报道。加快推动县级矛调中心建设,充分发挥“基层治理四平台”作用,“一体两翼”模式治理成为全省典型。全力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,持续掀起民法典普法宣传热潮,做优做强“温州普法”抖音品牌,纵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。完成“七五”普法验收,创建省级善治村240个、民主法治村70个。
二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
一年来,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,但仍存在一些不足,如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加强,基层“一支队伍管执法”改革有待推进,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“两高”问题仍较突出等,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。
三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
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,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。2020年6月24日,市长姚高员主持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(扩大)会议暨法治乡镇(街道)推进会,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。市长姚高员全年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4次、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1次、每半年研究1次法治政府建设,专题研究立法项目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、重大行政决策等有关工作,多次就降低败诉率、政府立法等工作作出批示。
四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
2021年,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)》,在省委、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以法治化改革、数字化改革为驱动,全力推进“大综合、一体化”行政执法改革等“六大抓手”,做好《温州市创建“两个健康”先行区政务服务条例》《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》等5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,科学谋划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动员部署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,持续推进行政诉讼“双下降”。
【来源: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】